时 间 |
工 作 内 容 |
10月13日前 |
申请答辩所有研究生在系统中提出答辩申请,并填写学位论文信息,提交待审论文,在“发表论文信息”中完成“发表论文情况维护”(信息门户-研究生教务-论文和学位)。 |
10月14日-16日 |
导师在系统中查看学生答辩申请,并签署意见(信息门户-研究生教务-论文和学位-答辩申请审批)。 |
10月17日 |
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和上交。 |
10月24日前 |
学院完成盲审论文初审。申请答辩研究生随时关注待审论文状态和初审意见,修改后重新提交。 |
12月10日前 |
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、同行评议及答辩。答辩会安排(时间、地点、答辩委员会名单、答辩研究生名单)提前3个工作日报B816办公室录入系统,同时各答辩小组自行打印答辩会公告在学院公告栏予以公示。 延期答辩研究生提交延期答辩申请。 |
12月11日 |
答辩研究生提交答辩及申报学位材料。 |
12月12日-15日 |
学院整理材料,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、表决学位工作材料。 |
12月15日-18日 |
答辩研究生做学位采集信息审核。 |
12月19日 |
学院核准上报研究生学位采集信息。 学院报送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材料。 学院报送延期答辩申请材料 |